彰銀案 前董座發文呼籲工會飲水思源

▲彰銀前董事陳淮舟呼籲彰銀工會要「飲水思源」。(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彰銀董事改選後爭議不斷,兩大股東財政部、臺新金持續攻佔媒體版面,彰銀前董事長陳淮舟今(16)日發出600多字的聲明稿,提出五點聲明並呼籲彰銀工會要「飲水思源」。

一. 「飲水思源」是美德。請彰銀工會好友們回憶約十年前我們共同熱愛的彰銀身陷風雨飄搖之財務困境,當時若非臺新金控大幅溢價投資彰銀,並在官、民二大股東及全體員工共同努力扭轉頹勢,彰銀這塊招牌是否安在?豈有今日榮景?此外,臺新金控在94年注資彰銀365.68億元后,95年即啓動擴大晉升及多年未進行的調薪機制,讓員工得分享彰銀經營成效並與公司共同成長。

二. 金融從業人員理應有基本會計學養,會計帳列獲利或虧損,均應依法經簽證會計師驗證始得公告。臺新金控請求的損害賠償金額法院自會依法審理裁判以昭公信

三. 新橋爲何自臺新金控撤資?前新橋合夥人單偉先生於11月24日華爾街日報文章中已清楚論述:系因臺灣投資環境失望而選擇撤資。彰銀工會好友們實應先了解資訊再謹慎論述。事實上,臺新金控所發行的特別股均依法取得主管機關之核準,且發行之後曾有二年未配息,對持有者並非毫無風險。新橋撤資後,臺新金控部份董事爲支持公司乃承接部份特別股,且經主管機關核可在案,況承接之投資人尚有國泰人壽,期盼彰銀工會切勿以不實影射誤導

四. 彰銀與臺新銀系各自獨立經營,二家銀行產品客羣確有明顯區隔,絕無臺新分食彰銀業務情事。此觀諸今年度年化ROA彰銀爲0.69%、臺新銀爲1.12%,兩者差距甚遠,即可證之。

五. 至於工會提及「臺新金控欲以365億元取得彰銀逾兆元資產云云實則每位投資者僅能就其持有之股份擁有股東權益,這是基本的投資概念,尚請工會好友們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