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證發展永續金融 連兩年獲肯定
兆豐證券今年第二度榮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優良證券商」,董事長陳佩君(右)及總經理吳明宗親自出席。圖/兆豐證券提供
由臺灣證券交易所主辦的「111年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優良證券商」評選結果於近日公佈,兆豐證券憑藉優質誠信的經營表現,連續第二年獲選,彰顯兆豐證券前進永續的努力與堅持。
呼應主管機關倡導永續金融的目標,並遵循兆豐金控集團永續發展策略藍圖,兆豐證券近年積極強化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實務與相關資訊揭露品質。2018年證交所公佈「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時即聲明遵循;同時於公司內進一步制定盡職治理政策與準則,對外則透過各式管道與被投資公司互動議合,以促進永續金融商品與服務,強化機構投資人對公司治理的影響,積極作爲包括:
一、制定並揭露盡職治理、利益衝突管理等政策:明訂盡職治理行動之履行與揭露,並將ESG議題納入投資評估流程,創造長期投資價值。訂定利益衝突之態樣及其管理方式,以確保客戶或股東之利益。
二、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針對被投資公司之相關新聞、財務表現、產業概況、經營策略及公司治理等議題,分析評估相關風險與機會,瞭解被投資公司之永續發展策略。
三、適當與被投資公司對話及互動:每年透過電話會議、面會、參與法說會或派員參與股東常會或重大之股東臨時會等方式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溝通,必要時與其他機構投資人共同合作以維護股東權益;參與相關倡議組織擴大機構投資人之影響力。
四、建立並揭露明確投票政策與投票情形:積極進行股東會議案投票,揭露對所有被投資公司各類議案或所投贊成、反對及棄權之情形原因,謀取股東最大利益。
五、定期揭露履行盡職治理之情形:定期於網站揭露履行盡職治理之情形,包括盡職治理報告、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與投票情形、議合情形及其他重大事項。
兆豐證券今年第二度獲選爲盡職治理優良券商,董事長陳佩君特別感謝證交所的協助及肯定,未來將更專注推動永續金融的目標,持續透過公司核心業務─經紀、自營及承銷之發展,戮力落實公平待客、永續投資之原則,展現證券本業的正向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