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弱勢役男家庭 林右昌:役期生活扶助費調增39%
這次修法主要將一口安家費及生活扶助金的計算基準,從現行5130元調升爲7130元,調增幅度達39%。(內政部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爲因盡國家義務、使家庭生計陷入困難的役男,內政部今日發佈修正《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將一口安家費及生活扶助金的計算基準,從現行5130元調升爲7130元,調增幅度達39%,自即日起生效,每年受惠戶數約1180戶,內政部已編列相關預算因應,以實質照顧役男家屬,讓役男家屬可以自給自養、維持生活。
內政部表示,爲使役男安心入營服役,並照顧弱勢家庭,對於不能維持生活的役男家屬,辦理各項生活扶(慰)助,並訂有役男家屬「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計算基準」,該項標準自2013年調整爲5130元后,歷經10年迄未調整,但近年核心物價及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漲幅,對弱勢役男家庭經濟帶來相當程度的影響;另因家庭及社會人口結構改變,使役男入營服役對家庭生計造成重大影響;加上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
2022年12月29日國防部會銜內政部公告,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今年1月1日起回覆徵集服常備兵現役,役期爲期1年;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替代役體位役男,也回覆徵集服1年替代役,因此修法調升計算基準,以維護役男家屬基本生活需求。
內政部說明,如以研發替代役1993年次以前及2005年次以後出生徵集入營且符合扶助資格的役男爲例,於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按其役期長短髮給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例如甲級一口,原本可領到5130元×平均役期(12個月)÷4=1萬5390元,這次修法調升計算基準後,可領到7130元×平均役期(12個月)÷4=2萬1390元,可多領6000元、增幅達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