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外國人才 2030目標10萬人
國發會8日舉行攬才專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宣導說明會,向在臺外國人士說明此次修法內容。攬才專法2018年2月上路,藉由租稅優惠、延長在臺工作期間,及核發就業金卡等優惠吸引外國人才來臺,實施三年以來,今年9月攬才專法定義特定專業人才(含獲就業金卡者)已逾5千人。
施克和於說明會上表示,本次修法後,凡屬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前500大)直接來臺工作,免除就業服務法需二年工作經驗限制,特定專業人才所享有的三年租稅優惠,也在本次修法中延長至五年,此外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門檻也由五年縮短爲三年。
除修法,還有行政措施配合,他表示,國發會自年初推動的跨部會「強化海外人才深耕臺灣專案」,由跨部會協調解決外國人在臺灣就業、子女就學及生活、創業碰到問題,希望和在臺外國專業人才建立緊密夥伴關係,目標明年底在臺特定專業人才由目前5千人達1萬人。
除了半年前宣示的特定專業人才2022年底達1萬人,施克和8日首度宣佈,將以2030年讓在臺外國專業人才(含一般、高級、特定三類)達到10萬人爲目標,藉由吸引人才來促進臺灣產業轉型。
人力處長林至美指出,在臺一般專業人才今年9月4.3萬人,特定專業人才5千人,高級專業人才也僅數百人,2030年要達到10萬人的目標確實艱鉅,要相當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