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夜唱隔天也去唱歌 女實聯制登記父手機遭罰6000元

行政執行人員到義務人住處執行裁罰。(翻攝照片)

今年五月間,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相約到東協廣場KTV夜唱,卻引發9人羣聚感染,所幸後來疫情緩止,但臺中市府調查發現,一名湯姓女子在隔天也到該KTV唱歌,在登記實聯制資料時卻填寫父親的手機號碼,被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新臺幣6000元,因她未繳款,被移送行政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動全國13個執行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在臺中分署部分,特別鎖定五月間「朝陽科大夜唱團延燒9人染疫羣聚案」,臺中分署指出,遭移送的湯姓女子是在朝陽夜唱團夜唱後的隔天,到該KTV另間包廂唱歌,但她卻填寫父親手機,導致臺中市府無法第一時間聯繫她,增加疫調困難。

湯女被裁罰6000元,但她未繳交款項,書記官及執行員到其住處執行,因湯女不在家,她的父母覺得女兒雖未填寫自己手機,但最後仍有被找到且完成快篩,感到很冤枉。但經執行員解說後,湯女父母仍代女兒繳交罰鍰。

此外,一名法國人因站在居家簡易處所門口抽菸,也被認定有傳播風險,認定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裁罰10萬元。另名葉姓義務人則是擅離指定住所遭裁罰20萬元,經移送執行後都完成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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