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對李金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高級資深經理李金良(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嘉興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嘉興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金良利用擔任浙江省東陽市郵政局黨委書記、局長,義烏市郵政局黨委書記、局長,金華市郵政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杭州市郵政局黨委書記、局長,浙江省郵政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江西省郵政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