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大立光侵權案挨德商轟 臺中地檢稱遺憾:嚴重誤解臺灣法治
德商MVTec負責人Olaf Munkel今開庭前表示,檢方偵查中把卷宗藏起來,在臺灣並沒有獲得公平合理的對待。記者曾健祐/攝影
臺中地檢署起訴大立光涉嫌侵害德商MVTec的「HALCON」軟體著作權,德商負責人今跨海赴臺中地院出庭,砲轟中檢不讓他們閱卷,形容「如家中遭小偷,還不能知道被偷多少東西」;中檢今發3點說明反擊,再強調是保護雙方營業秘密,反批德商誤解臺灣法治,嚴正表達遺憾。
臺中地檢今發出3點說明,表示本案經檢察官傳訊當事人及證人偵訊、勘驗及搜索,依雙方意願安排調解後不成立,今年4月19日偵查起訴,同時將卷證並送法院審理,並無所謂「把卷宗藏起來」一事;而法院審理中,告訴代理人爲律師者,本得向法院聲請閱卷,檢方就德商聲明,深感不解。
中檢說,本案起訴書告訴人、被告雙方營業秘密部分,以「去識別化」處理,是依法辦理併兼顧保障雙方權益,全案涉及以非法重製而侵害著作權法,且侵害過程可能涉及雙方有關產能、產品售價等營業秘密。
中檢說,檢察官是參酌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但書規定「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及營業秘密法精神,就起訴書所載告訴人、被告雙方的營業秘密均一併以去識別化方式處理。
包括大立光被訴的訴侵權數量、金額及德商的產品價格,都以代號呈現,已平等兼顧雙方營業秘密,避免雙方公司的營業秘密因起訴書未加保護措施的記載而被迫全面公開,且本件起訴書中所載的相關代號具體數據,都已附於卷內並全數檢送院方審理。
檢方說,德商聲明中提到「未讓真相完整呈現或刻意去保護加害人以及享受犯罪成果等內容」更屬誤會。
中檢表示,檢察官承辦本件重大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一貫秉持嚴守法定程序及中立地位,公正起訴,呼籲應迴歸訴訟本質,還給法院獨立不受干擾審判空間。
中檢最後說,德商公司的聲明,是對臺灣法治及臺中地檢署偵查團隊嚴重誤解,中檢對此嚴正表達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