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浙江開展專項治理
央廣網杭州6月20日消息(記者 王春然)記者從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瞭解到,近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決定深入開展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快構建全鏈條全過程監管體系,着力營造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招標投標市場。主要治理內容如下:
設置隱性壁壘、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問題
政策制定機關制定的招標投標領域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具體政策措施存在限制招標人自主權,排斥、限制競爭等情形。
政策制定機關組織開展的信用評價中區別對待不同類別經營主體,將註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佔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或獎項、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作爲加分事項,變相設立招投標交易壁壘。
違反招投標“七個不準”等公平競爭原則,制定的評定標規則向國有企業、大型企業、特定企業傾斜,排斥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等。
招投標各方主體違法違規違紀突出問題
招標人(招標代理)規避招標、應公開招標卻邀請招標,違反“七個不準”要求,未規範使用招標文件示範文本、評標專家,泄露與招投標活動有關應當保密的情況、資料,與投標人串通,爲投標人謀取中標提供便利等限制競爭行爲;招標人主體責任未落實,招標流於形式,疏於履約監管等問題。
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其他投標人或評標專家串通投標,通過受讓、租借或者掛靠資質投標,中標後轉包、違法分包等不正當競爭行爲。
評標專家或評標委員會權力尋租,收受他人好處爲他人謀取中標提供便利,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對其他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獨立評審施加不當影響,接受他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等不認真不公正履職行爲。
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工作人員與投標人串通,爲投標人謀取中標提供便利等違規違紀行爲。
監管體制不健全問題
招標投標監管職責分工不明、部門監管邊界模糊等導致監管不力、監管缺位,招標公告中未明確招投標活動監督部門導致經營主體投訴無門等問題。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建立本行業全鏈條全過程監管體系作用發揮不夠,導致標前、標中、標後監管脫節等問題。
本次專項治理旨在理順體制機制、糾治違法違規、保障公平公正,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展,至2024年12月31日結束,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開展自查自糾
各地各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結合實際開展自查自糾,自行抽查轄區內項目招投標情況。招標項目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治理範圍內本年度招標項目總數的20%,對發現問題比較集中、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領域要適當提高抽查比例。
貫徹公平正義
着力清理違反公平競爭的交易壁壘,規範實施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工作,嚴格落實招投標“七個不準”,爲各類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依法依規處置
對於監管執法機制存在問題的,各級招投標綜合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及時整改。對於存在隱性壁壘、地方保護等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問題,各級行政監督部門要指導責任單位立行立改。對於從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爲,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堅決予以打擊,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發現黨員幹部存在違反黨紀國法問題線索的,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健全體制機制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統分結合、分級分類”原則,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體制,分行業打造貫通標前、標中、標後和聯動市場、現場、主體的全鏈條全過程監管體系。
強化成果應用
各地要及時公開曝光一批插手干預招投標、排斥投標人、出借掛靠資質、圍標串標、弄虛作假、評標違法、轉包、違法發包等突出問題典型案件,適時凝練穿透式監管經驗做法,進一步強化專項治理成果應用,推動招投標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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