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大勇樓偷拍案!男子尾隨女大生入女廁 判刑4個月

臺北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一名24歲李姓男子,在今年10月16日尾隨一名女大生進政治大學大勇樓女廁所,接着在她隔壁試圖偷拍,女大生機警發現,立刻衝出來呼救並將李男廁所的門堵住,文山一警方獲報到場,發現李已將偷拍影像刪除,但有被害人指證。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法起訴,臺北地院今(20)日上午宣判,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李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10月16日上午10時許,政大學園內發生偷拍案件,1名女大生在大勇樓第7間如廁時,突然覺得附近有奇怪的聲音,轉頭髮現第6間廁所疑似有人伸手機過來偷拍。

被害人立刻將手機推回去且衝出,並將隔壁廁所門壓住,再請周遭同學協助報警,警方到場後開門將李男帶出,但他的手機疑已刪除,並未發現偷拍影像,警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將他送辦。

據瞭解,李男供稱自己是政大畢業生,在附近租屋,影像均是在政大拍攝,偷拍只是想要自己收藏。檢察官復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將李男聲押禁見;臺北地院開庭後裁準。

據瞭解,李男在法院自承因父親爲中度肢體殘障,家中經濟僅得支持他最後一次報考研究所,因壓力大而犯刑。法院認爲,李男所爲造成被害人極度驚恐,身心受創甚鉅,難認他確不再犯,故不宜爲緩刑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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