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高雄都是「攝影棚」!硬碟存海量不雅照 變態狼交保繼續拍

▲偷拍裙底風光示意圖。(圖/翻攝自Peakpx免費圖庫)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朱姓男子(31歲)從前年7月起連續在多家商店、服飾店、甚至捷運站,趁機偷拍女子私密部分,警方發現他至少犯下9起偷拍案,報請檢察官後到朱男家搜索後,赫然發現他可能從3年前就開始偷拍,至少拍了3000多張不雅照,存放在100G的硬碟中,受害女子不計其數,檢、警將他羈押、起訴後,法院根據醫院鑑定認定朱男罹患「窺視症」,有強烈窺探女性生殖器的慾望,審理後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判朱男徒刑1年6月定讞,已入監服刑,不過,他在去年6月交保期間,又到鳳山某服飾店偷拍女店員春光,遭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徒刑7月。

判決指出,朱姓男子是從前年7月分起,陸續在高雄市三民、前鎮、鼓山、苓雅、新興等區的服飾店、寢具店、文具店內,涉嫌偷拍女店員的裙下風光,或者由上往下偷拍胸部照片,連在捷運站也趁搭手扶梯之便,偷拍穿短裙女子的私密處,足跡遍及南高雄。

朱男多次當場被發現犯行,被害人也報警處理,警方偵訊時,朱男的母親也到場陪同,並向警方透露兒子正在準備國考,可能壓力太大才偷拍,朱男也都大多坦承犯行。

▲朱姓男子在服飾店偷拍女店員裙底。(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原本以爲只是單純的個案,但警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朱男犯案次數相當多,懷疑他可能還涉及其他的偷拍,於是彙整資料後,報請檢察官專案偵辦,並持搜索票前往朱男家搜索,搜出8個隨身碟、手機,警方還在朱男一個100G的硬碟中,赫然發現至少3000張的不雅照片,手機內也有許多偷拍私密部位的照片,而根據手機的日期顯示,懷疑朱男的偷拍行徑長達3年。

檢、警將朱男帶回偵訊,朱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則在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事後也依妨害秘密等罪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朱男坦承全部犯行,而醫院的精神狀態鑑定則顯示,朱男有強烈窺探女性生殖器的慾望,表現在一再重複的偷拍行爲,從中得到性滿足,符合窺視症的診斷,但他對社會常規的理解、判斷力並無缺損,知道偷拍行爲是違法的,犯案時也沒有受脫離現實的精神病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所影響,過程主動尋求刺激且有計劃性,因此不符合減刑的規定,法官審理後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判有期徒刑1年6月。

全案經高分院、最高法院審理,在9月維持原判決徒刑1年6月定讞,朱男也入監服刑。

不過,朱男去年6月在全案審理期間交保獲釋,結果他又跑到鳳山某服飾店,再度以同樣手法偷拍女店員的裙下風光,又被警方查獲、送辦、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判徒刑7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