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程序化交易因重大技術故障可能引發重大異常波動的 應當立即採取暫停交易等處置措施

財聯社4月12日電,證監會就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投資者進行程序化交易,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術故障、重大人爲差錯等突發性事件,可能引發重大異常波動或影響證券交易正常進行的,應當立即採取暫停交易、撤銷委託等處置措施。證券公司的客戶應當及時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報告,其他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當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證券公司發現客戶出現前款情形的,應當立即按照委託協議的約定,採取暫停接受其委託、撤銷相關申報等處置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告。證券交易所應當明確針對前款情形採取技術性停牌、臨時停市、取消交易、通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暫緩交收等措施的具體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