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

證監會11月15日宣佈,爲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關注自身投資價值,切實提升投資者回報,證監會制定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質量爲基礎,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並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投資者關係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方的責任,並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長期破淨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計劃等作出專門要求。同時,指引明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爲名實施違法違規行爲。(記者劉慧、劉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