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強化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強調專款專用、專注主業

證監會系統梳理近年來監管工作實踐,多方調研聽取意見建議,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基礎上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則》)。《規則》着眼於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安全性和使用規範性,進一步提升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規則》共二十三條,強調募集資金使用應專款專用、專注主業,明確了募集資金用途改變的具體情形和延期實施的流程要求,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臨時現金管理、補充流動性,以及超募資金使用等方面作了進一步規範。此外,《規則》貫徹從嚴監管理念,明確了問責條款,建立與《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上位法的銜接,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推動上市公司規範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促進中介機構勤勉盡責。(證監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