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爸媽混蛋 免除撫養官司遽增

監委王幼玲調查發現,免除扶養義務之訴案件逐年攀升,成爲家事案件第一名,2017年高達3100件,原因地方政府子女強制執行失能長輩保護安置費用。(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王幼玲調查發現,免除扶養義務之訴的案件逐年攀升,已成爲家事案件第一名,2017年高達3100件,原因是地方政府向子女強制執行失能長輩保護安置費用,她要求衛福部督促地方政府運用法律授予的職權裁量權,建立認定機制,免讓民衆深受訟累之苦。

王幼玲表示,部分父母親在子女出生後離家,對子女未盡照顧之責,這些父母年長後突然在某天出現要求子女扶養,若經免除扶養義務之訴,子女可免被強制執行失能長輩保護安置費用,長者也可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她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7條第2項規定,未賦予政府得依職權裁量免除安置費用,衛福部宜參考老人福利法規定修法,就「安置費用」給予縣市政府免除或減輕的職權。

王幼玲說,免除扶養義務之訴過程很殘忍,要子女證明父母有多「混蛋」,過去也有臺北市身障者想不開,原因是面對臺北市政府依法向其子女追償安置費用,同時擔心低收入戶資格,正向其子女提起扶養義務之訴。

依法扶基金會資料顯示,相關訴訟2013年是1806件、2014年是2002件、2015年是2430件、2016年是2911件、2017年是3164件。監察院瞭解案件數暴增的原因,據稱社工都會明示或暗示申請人提出民事訴訟確定判決的證明文件,導致免除扶養義務之訴逐年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