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引發綠色通膨? 環境部否認曝2策略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擬向燃煤底灰、爐碴、無機性污泥等產源課徵「資源循環促進費」。(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擬向燃煤底灰、爐碴、無機性污泥等產源課徵「資源循環促進費」,但產業界憂心碳費、資源循環促進費一起收,將引發綠色通膨心理。環境部迴應,資源循環促進費不是全面徵收,未來也會視情形調整費率或退場,不會有綠色通膨。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資源循環促進費不是全面徵收,僅是針對回收再利用缺乏市場競爭力且具資源循環利用必要性的廢棄物,如未妥善去化致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向其廢棄物產生者課徵,促進費將納入回收基金管理專款專用,後續將視市場運作情況調整費率或退場,不會有綠色通膨。
資源循環署說明,「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將融入「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現行管理規定,並接軌國際管理趨勢,新增源頭管理與綠色設計等規定,推動資源永續循環,並以全生命週期管理方式,創造價值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
資源循環署表示,考量部分再利用產品與天然物料間存有價差,草案規畫透過經濟手段鼓勵產業使用再利用產品,不具市場競爭力需付推廣費給使用者的再利用產品,向產生特定廢棄物的事業課徵促進費,並專款專用於推動再利用產品使用。
資源循環署補充,如屬再利用去化無虞且具市場競爭力,就不是促進費課徵對象,草案也將訂有減徵、免徵、優惠、抵減、退費、退場相關機制與配套措施。
資源循環署強調,已盤點促進費、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收費對象,會審慎評估衝擊影響層面,草案將明確規範促進費徵收對象、條件及用途等項目,未來立法通過後不會重複課徵,更不會有綠色通膨。
資源循環署表示,草案仍在研議階段,已召開多場次研商會廣徵各界意見,未來將持續與各界充分溝通,交換意見,綜整考量後再行預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