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1小時湊2800萬保釋金! 李彥秀揭2訊息:連演都不演了
▲李彥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今公佈以貪污等罪起訴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等11人,對鄭文燦求刑12年;針對在鄭文燦住處搜出678萬餘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此,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這透露了兩個重要訊息,第一,鄭文燦果然實力雄厚,第二,鄭文燦急於交保,連演都不演了。且該案,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喬的動,從地方到中央,爲不法集團以及權貴一條龍式的服務,纔是可怕的貪腐金權結構。
李彥秀表示,678萬是什麼概念?今年5月底,臺灣全體受僱員工平均月薪爲4萬6173元,也就是說,鄭文燦家中暗櫃的現金,就藏了勞工12年的總薪資;更令人乍舌的是,今天清晨,桃園地院合議庭將近一點半,諭令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清晨銀行早已關門,鄭文燦家屬卻在一小時後的清晨兩點四十分,就湊足2800萬元現金讓鄭文燦交保獲釋。
李彥秀說,這透露兩個重要的訊息,第一,鄭文燦果然實力雄厚,第二,鄭文燦急於交保,連演都不演了。2800萬元是什麼概念?2800萬元的現金,相當於30公斤的重量。
「誰說臺灣的經濟不好?」李彥秀諷刺問,民進黨立委高鐵上遺失現金300萬,還是高鐵通報後才發現錢掉了,「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事實上,土地變更案絕非鄭文燦一個人可以完成,土地變更案最後如果成功,背後不法集團的獲利超過新臺幣24億元,絕非500萬元或是鄭文燦一人可以喬的動,從地方到中央,爲不法集團以及權貴一條龍式的服務,纔是可怕的貪腐金權結構,更只是冰山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