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500萬交保 鄭銘謙:檢察官詳查、勿枉勿縱

法務部長鄭銘謙。(楊亞璇翻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捲入貪污收賄案,遭桃園地檢署聲押,法院6日裁定500萬元交保。法務部長鄭銘謙今(8)日在立法院受訪強調,希望檢察官能夠詳細調查,勿枉勿縱。

鄭銘謙今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之基礎架構差異與利弊影響」公聽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對於法院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檢察官陳嘉義當庭提起抗告,質疑「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鄭銘謙表示,此案在桃園地檢偵辦中,希望檢察官能夠詳細調查,勿枉勿縱。媒體問,院、檢不同調,該押還是不該押?鄭僅回,法官跟檢察官會依法處理。

去年就已經受到檢舉人的檢舉了,爲何去年不發動搜索?以及爲何7年來都沒有動作?鄭銘謙說,這由檢察官來調查,依法調查。

至於羈押庭的鄧姓女法官,其父曾在鄭文燦麾下,雖非法定迴避事由,卻引發熱議,鄭銘謙強調,要依照法律來處理,依法來做適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