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疑涉犯貪污罪500萬交保 民進黨廉政會擬明晚開會

▲鄭文燦昨以500萬元交保。(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呂晏慈/臺北報導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昨(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7日)受訪證實,廉政會將進行調查,擬於明(8日)晚間開會。

針對鄭文燦遭檢調調查一事,身兼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昨公開說明,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亦表示,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而鄭文燦也透過一段文字,向關心自己的朋友表示,「經過兩天的漫長偵訊,下午法院裁定交保,我已經回家休息。我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這是我很珍惜的價值。我也會在未來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

對此,邱駿彥今天上午受訪證實,廉政會將針對鄭文燦一案進行調查,已臨時詢問廉政會委員們的時間,擬於明日晚間開會。

民進黨內訂有「廉政條例」之內規,並由學者、律師等中立人士組成廉政會,條文明定,黨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之罪,所得逾新臺幣50萬元者,經調查屬實者,應予除名處分,但情況特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