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名醫張耀元涉下藥性侵輕熟女 二審仍判刑4年

▲整形名醫張耀元被爆酒吧藥性侵正妹,二審判刑4年。(圖/翻攝自京硯聯合診所)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經常上電視廣播節目的已婚整形名醫張耀元,去年初與一名蔡姓已婚輕熟女到酒吧約會,2人隨後共赴飯店發生關係,但蔡女指控張耀元下藥性侵。張耀元遭檢方傳喚並以20萬元交保,隨後提起公訴,一審判刑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5日仍認定他下藥性侵,犯下「乘機性交罪」,仍判刑4年。

外型斯文的張耀元現年41歲,臺北醫學大學生物醫學材料研究所理學碩士畢業,曾任臺北馬偕紀念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臺灣微整形醫學會秘書長、京硯聯合診所醫師,強調是美國私密處整形權威Dr.Gary Alter的親授門生專長顏面整形、抽脂技術

檢方起訴指出,張耀元透過朋友認識在顧問公司上班的蔡女,兩人相談甚歡,去年初相約到臺北市南京東路某酒吧聚會,2人隨後到飯店休息,發生關係。但蔡女向檢方提告,指稱自己遭下藥性侵,並在婦幼隊的陪同下接受調查。蔡女指控,自己酒量不錯,但跟張耀元喝沒幾杯就暈眩,最後不省人事,所以懷疑有醫藥背景的張耀元下藥性侵。

至於張耀元被檢方傳喚時,否認性侵,表示雙方當時在酒精的催化下,情投意合才發生關係,不知道爲何蔡女事後提告。檢方根據蔡女的供詞,認定張耀元嫌疑重大,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調查後,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爲蔡女離開酒吧及進入飯店房間時,確實處於酒醉、意識不清及行爲舉止異於一般正常人狀態甚明,因此認定張耀元有罪,判刑4年。

案經上訴,高院二審5日宣判,仍認定張耀元犯下「乘機性交罪」,考量他否認犯行飾詞狡辯,高院駁回上訴,仍將他判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