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覈定大林蒲遷村800億 高市安置計畫將逐戶調查

高雄市推動大林蒲遷村,行政院今天覈定遷村安置計劃經費新臺幣800億元。市長陳其邁今天表示,未來遷村辦公室會逐戶進行安置計劃調查,並瞭解鄉親意見及需求。

行政院今天正式覈定「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產業園申請設置計劃」(含大林蒲遷村安置計劃)修正計劃,總經費共計1519.99億元,其中「大林蒲遷村安置計劃」覈定800億元,準備金40.45億元。

陳其邁今天出席活動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大林蒲遷村計劃從原本589億元增加到800億元,主要希望落實鄉親的居住權、生活權等各項保障;不只有房、有地者「1坪換1坪」,無房地者有津貼補助,中央與市府也都有興建社宅安置。

陳其邁說,之後會向大林蒲鄉親詳細說明行政院覈定計劃,遷村辦公室也會逐戶進行安置計劃調查,瞭解鄉親意見或需求,如遷村方式及遷村意願等。

回顧大林蒲遷村過程,多數居民贊成遷村,但仍有部分居民反對,認爲遷村條件不符需求,如土地價購金額被低估,應以市價鑑定;也有居民擔心建築成本提高,要蓋回房屋會導致負債,希望蓋回原屋型能全部以RC結構計算補償。

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也曾指出,大林蒲有長期環境受害的事實而被迫遷村,應該納入「環境受害補償機制」,給予空污補償費等。市府爲與居民取得遷村共識,已召開4次說明會,並於會後再向行政院爭取增加遷村經費以滿足需求。

依市府數據,大林蒲遷村案從行政院原本同意遷村經費589.81億元,由市府一路爭取增加至694.31億元,再爭取至今天行政院覈定800億元。

高雄大林蒲、邦坑、鳳鼻頭沿海6裡因緊鄰臨海工業區,被煉油廠、發電廠、鍊鋼廠及貨櫃中心等重工業包圍,長期遭受周邊污染及工安影響;高市府民國106年進行家戶普查,有89.04%受訪居民贊成遷村。

大林蒲遷村歷經4次說明會意見整合,新增多項補償方案及配套措施,如放寬遷村基準日後取得之私有非住商土地可1坪換1坪的條件、公保地符合條件下可1坪換1坪、農地可選擇區段徵收換建地、可選擇先建後拆等。

此外,低收、中低收入戶皆發給3倍人口遷移費,同時還會興建750戶社宅以安置符合資格的無房無地遷村居民;爲讓居民遷村不負債,建物無論新舊及是否合法,也通通採用全新重建價格補償。

根據計劃,大林蒲遷村範圍爲小港區大林蒲、邦坑與鳳鼻頭聚落,以鳳北路、南星路、沿海四路及沿海三路等道路所包圍的範圍,另外包含南星路西南側私有土地,行政區分別爲鳳源裡、鳳林裡、鳳森裡、鳳興裡、龍鳳裡與鳳鳴裡共6裡。

未來安置地區位於高雄國際機場、中安路北側、中山高速公路以東「崗山仔新社區區段徵收區」、「中崙牛寮區段徵收區」及「鳳山農場區段徵收區」,行政區隸屬前鎮區明正裡及鳳山區南成裡、保安裡、中民裡4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