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邀六都溝通 化解歧見
不少立委提案,要求明年4月底上路的國土計劃法修法展延2年上路。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土計劃法推動情況
不少立委提案,要求明年4月底上路的國土計劃法修法展延2年上路。對此,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日將邀六都溝通,瞭解各縣市實務上做法困難之處、實際執行情況如何,再決定是否研擬配套予以展延。據透露,倘若各縣市反映需要更多時間和民衆溝通,不排除展延可能性大。
《國土計劃法》原訂2025年4月30日上路,但目前僅金門、連江、花蓮等地方政府將第三階段6月30日應完成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報給內政部,其餘縣市尚未繳交,而金門縣僅完成初審,其餘縣市恐難趕在明年5月前完成審查。因此立委吳琪銘等人提案修正「國土法第45條」,將各地方政府繳交「國土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2年,擬在4月底內政委員會計劃排審。
高層人士指出,目前連江縣及金門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提報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專案小組審議完成,後續將提報大會審議;目前估北市及嘉義市,轄內全屬都市計劃土地,可能期待國土計劃法如期上路,惟其餘各縣市大多有非都市計劃土地,民衆疑慮衆多,地方政府壓力甚大。
據悉,各縣市最大爭議在於被劃設農一(最優良農地)及國保一(國土保育區敏感度較高)的地主,有很大抗爭,歧見甚大。
知情人士說,這與過去民衆長期使用習慣被名稱「框住」有關,有些歷史因素應合法但未被合法使用土地,這次會一併處理。
惟現行已在優良農地或保育區內的土地,民衆想要保留未來有開發可能性,官員說,依現行法制本就不能變成建地,未來國土法上路後依然不能使用,他強調,國土計劃法並未剝奪人民土地權益。農一區本就是優良農地受到保護,不可能保留未來可以開發,但地主抗爭聲浪仍大,不想自己土地被劃爲優良農地或水源保護區保育土地,是地方政府最頭疼、也不想扛責之處。多數地方政府反映,辦理公展時民衆抗議連連,擔憂土地運用失去彈性或居住權益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