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通過證交法修法 上市櫃公司股東持股5%將申報

據悉,行政院會22日將通過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修正草案。官員表示,與今年1月初金管會預告的重點相同。

根據金管會當時新聞稿指出,爲期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併爲符合外國立法趨勢,適時修正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另爲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法令遵循,達到使裁罰具勸阻性效果,併兼顧金融市場發展,適度提高罰鍰額度上限,爰研議修正證券交易法。

據悉,該次證交修法有兩重點,一是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的門檻由現行10%調降到5%,公佈後1年施行。二是提高證券相關事業的罰鍰上限,由現行480萬拉高到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