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節能家電退稅延長二年
購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6月14日到期,行政院長蘇貞昌24日聽取財政部報告後,拍板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延長兩年至2023年6月14日,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1、2級的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溼機,每臺最高可享2,000元退稅。
爲了鼓勵民衆購買節能家電,共同節能減碳,自2019年6月15日起,民衆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限至今年6月14日。
財政部22日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將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二年,考量修法急迫性,預告期縮短爲20日,蘇貞昌24日快馬加鞭聽取財政部報告後,拍板定案,將列爲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上半年完成修法,「無縫接軌」。
節能家電退稅優惠範圍爲民衆購買經濟部覈定能源效率分級爲第1級或第2級之全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每臺可核退貨物稅500元~2,000元,優惠期限爲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若修法通過則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1月31日,已核退272萬餘臺、核退稅額45億餘元,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衆電費負擔,已達成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