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六福村東非狒狒條款 動物逸失飼主負擔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黃婉婷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面禁用獸鋏,與動物保護法對接,修正後不論預防農損或原住民狩獵皆不得使用獸鋏,但草案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規範和「備查制」,及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行政罰,刑罰部分則全面除罪化,另擴大得沒收、沒入犯罪或違規相關物品的範圍。

此外,去年六福村東非狒狒逃跑,最後被槍殺死亡,園方卻只被罰5萬,引發社會各界譁然,此次修法新增「六福村條款」,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圍捕費用由飼主負擔的規定,並加重未通報或未積極圍捕的罰則,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

此次修法共計修正八條,農業部歸納4項重點,首先是全面禁止使用獸鋏,與動保法明定全面禁止製造、販賣、陳列、使用獸鋏的規定對接,法條修正通過後,未來不論預防農損或原住民狩獵皆不得使用獸鋏。

另爲落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獵捕活動的狩獵申請應爲多元彈性措施,農業部說,此次修法增訂備查制,針對出生、除喪等難以預期等特殊需求,不受獵捕活動前應提出申請限制,此外,也明定農住民未經許可而獵捕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均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則全面除罪化。

第三則是擴大得沒收、沒入的範圍,農業部指出,一般刑事犯罪或行政違規行爲,得沒收或沒入的物品,必須屬犯罪或違規行爲人所有者。修法後,除處罰行爲人外,對於非屬行爲人所有、供犯罪或違規之相關物品,也應適當處置,因此擴大範圍,不問該物品屬於何人所有,均得沒收、沒入,避免行爲人心存僥倖。

第四則是針對去年4月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農業部提到,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圍捕費用和通報義務應由飼主負擔,並加重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罰則,從原先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提高到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