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中小企租稅優惠再延十年 加薪適用調高至6.2萬
行政院今(18)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拍板延長租稅優惠實施期間十年,至2033年12月31日。此次修法將有五大重點,其中包括刪除景氣啓動門檻,也將提高基層員工薪資適用範疇調高至6.2萬元,預估將能帶動207家中小企業加薪,約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
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出,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骨幹,政府持續積極打造有助於中小企業營運的環境,並制定有益其發展的法規及政策。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優化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員工及加薪費用減除等多項租稅優惠措施,並延長施行期間十年。期盼透過這些租稅優惠措施,能夠促進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達成鼓勵中小企業加薪留用人才,以及多元增僱的目標,並讓高齡工作者的智慧,能繼續貢獻及傳承予社會。
經濟部表示,該次修法爲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爲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除了延長施行期間外,將刪除景氣啓動門檻規定,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另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以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租稅優惠措施都將在5月19日落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及產業發展趨勢,中小企業仍面臨升級轉型挑戰,因此將延長相關租稅優惠施行期間,持續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
經濟部說明,該次修法主要將刪除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啓動門檻,並提高減除率到150%,鼓勵中小企業及時提升基層員工薪資水準、增僱員工。
經濟部並說明,另考量近年全球產業快速變遷與轉型,中小企業人才需求趨於多元,且國內少子女化及高齡化已成趨勢,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增僱對象除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將增加納入增僱45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並刪除新設或增資投資額達一定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與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未來也將在子法配合修正相關規範。
經濟部次長陳正祺強調,啓動門檻刪除會擴大適用時機。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說明,過往一般增僱,每年平均97家,青年增僱每年49家;加薪過去有啓動門檻,每年是66家;加薪啓動過一次,增僱啓動兩次。
展望未來,吳佳穎說,增僱員工使用加成減除優惠後,增僱可以帶動每年331家中小企業,增加約4,200就業機會;加薪每年可以帶動207家中小企業,會有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將過往啓動門檻刪除後,未來施行十年,年年可以適用。
對於稅損,吳佳穎說,預估會有正的淨效益。增僱員工部分,估計每年會有1,000萬以上租稅淨效益;加薪的話,每年約有700萬元以上租稅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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