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設10億元天使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中新經緯9月11日電 鄭州市設立總規模10億元的天使投資基金,引導各類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鄭州市政府網站11日發佈《鄭州市天使投資基金設立方案》(下稱《方案》)。

根據《方案》,鄭州市天使投資基金(簡稱鄭州市天使基金)是由鄭州市政府發起設立的非盈利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風險容忍”的原則,圍繞鄭州國家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引導各類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創新創業生態。

基金規模及出資結構方面,《方案》明確,鄭州市天使基金總規模爲10億元,首期實繳規模3億元,由該市財政局根據投資進度向鄭州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市投資集團)注資,鄭州市投資集團作爲受託管理機構,鼓勵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孵化器等參與設立子基金。

投資領域方面,《方案》提出,投向符合鄭州市產業發展規劃,重點爲戰略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科技服務業以及應用高新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等領域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商業模式新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

投資額度方面,《方案》提到,鄭州市天使基金對子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60%(含),子基金投資單個項目的累計投資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20%,且不爲第一大股東。市天使基金直接投資單個企業的單次投資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其中特別優秀的項目可提高至1000萬元。對單個天使項目首次投資後,在項目後續輪次融資時最多追加投資次數不超過2次。原則上不控股所投項目(被動控股除外)。

同時,《方案》要求,鄭州市天使基金不得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以及國家和省、市政策限制類行業,不得從事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不得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不得開展法律、法規、規章禁止從事的其他業務。

根據《方案》,當地要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對基金的考覈,遵循天使投資市場規律,重在被投企業的創新性、成長性、科技成果轉化效果和科技創業人才的培養。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按照“支持實幹、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注重實效、盡職免責”的原則,遵循天使投資規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資風險,不將正常投資風險作爲追責依據,基金清算時投資損失率不超過投資本金40%的,依法依規啓動容錯程序。採用整體評價原則進行綜合績效評價,不因單個或若干個直投項目、單隻或少數子基金投資的單個或若干個項目的虧損,以及單個年度階段性績效結果進行追究;採用以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進步爲導向的評價機制,寬容投資虧損。

《方案》還明確,鄭州市天使基金存續期爲十五年。如需延長,報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批准後按章程或合夥協議約定的程序辦理。(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