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口腔體檢中心改造工程9·15觸電事故查明
12月2日,本報從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獲悉,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口腔體檢中心改造工程9·15觸電事故已於近日查明。
據悉,2024年9月15日11時50分許,北京大學深圳醫院門診北樓三層改造工程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名工人孫某光死亡。
本報梳理髮現,事發項目爲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口腔體檢大樓三層改造工程,建設單位爲北京大學深圳醫院,監理單位爲深圳市龍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爲深圳長城裝飾集團有限公司,勞務單位爲深圳雲建建築管理有限公司,材料供應單位爲深圳市廣立益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玻璃(電動門)安裝單位爲深圳市鑫耀智能玻璃有限公司,電動門電動機構安裝單位爲深圳市迎利電動門有限公司。
事故死者孫某光,系迎利電動門公司法定代表人孫國某之子、迎利電動門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事發當天負責電動玻璃門感應探頭安裝,並進行整體調試。孫林某,系事發當天與孫某光同班作業人員、孫某光伯父。需要指出的是,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披露,兩人均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作業)。
經查明,2024年9月15日10時30分許,孫某光與孫林某到達事發現場安裝電動玻璃門感應探頭並調試電動玻璃門,10時40分許孫某光電話聯繫了現場負責人謝某輝,謝某輝因故未立即到達現場。11時30分許,謝某輝來到事發現場。11時35分,謝某輝電話通知電工王某來事發現場對電動玻璃門電源線進行確認,王某因手頭工作未完成,未能立即抵達現場,隨後謝某輝離開現場。孫某光將感應探頭安裝孔鑽好後,未穿戴防護用品,從吊頂預留檢修洞口進入吊頂內部,孫林某從一旁工具箱內取出一把剪刀遞給孫某光,隨後離開現場。11時50分許,孫林某回到事發現場,呼叫孫某光未見迴應,便從檢修洞口進入吊頂,發現孫某光呈45度斜仰姿態躺在吊頂內,身上有一根電線,多次呼喊無反應。孫林某隨即大聲呼救,同時撥打了110報警電話。14時40分許,孫某光因搶救無效死亡。
本報注意到,調查組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爲孫某光安全意識淡薄,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作業,不熟悉現場配電線路,在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未切斷電源、同班作業人員未在現場監護的情況下,冒險對吊頂內220V電源線路進行帶電操作,在剝除涉事導線絕緣膠皮時,雙手通過剪刀金屬部位接觸帶電導線銅芯,同時身體其他部位與吊頂內部金屬結構接觸形成迴路,導致事故發生。此外,事發現場臨時用電箱開關設置不符合要求,涉事電路前端斷路器不具備漏電保護功能等,也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終,調查組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產經營單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缺失,工人安全意識不足、未取得相關特種作業資質(電工作業),冒險帶電作業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組同時對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
本報注意到,深圳雲建公司派駐事發項目的現場負責人謝某輝,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深圳長城裝飾集團有限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長城裝飾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某永,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均建議予以行政處罰。
長城裝飾公司任命的事發項目的項目經理葉某引、事發項目的安全主管張某傑,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均建議予以行政處罰,依法暫停或者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
深圳市龍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事發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昌某、事發項目專業監理工程師馬某麗,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均建議蓮花街道辦事處依法依規處理。
深圳雲建建築管理有限公司及該司法定代表人楊某斌、深圳市廣立益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耀智能玻璃有限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均建議予以行政處罰。(文|中國基建報 於海)
版權聲明:未經授權,《中國基建報》報道嚴禁轉載、抄襲或利用AI軟件改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