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完善醫保預付金!醫院回款難題有解了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譚琪欣 楊曉露)回款難的老問題有了新解法。11月11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做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完善預付金管理辦法,通過預付部分醫保基金的方式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於每年度1月上旬自願向統籌地區醫保部門申請預付金。
所謂預付金,指的是醫保部門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用於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等醫療費用的週轉資金。對這一消息最敏感的莫過於藥械流通經營企業。“醫院回款慢一直是我們這些企業的‘緊箍咒’,作爲採購方,公立醫院在耗材、器械、藥品的採購流程上必然是強勢的,因此採購程序上總是先供貨再付款,而醫院的款項中除涉及自費項目,就是醫保、社保支付,正常情況下,醫保墊付部分可能一年甚至更久院方纔能收到回款,醫院給供應商的回款也相應會拖延,三個月算快的,一般至少一年到兩年。”華南地區一藥品流通企業主要負責人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她期待醫保預付金制度的完善,能夠真正破解醫院回款慢的難題,進而緩解企業流動資金的風險。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公立醫院拖欠貨款主要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基建、購買醫療設備形成的欠款,一類是購買藥品、耗材、器械形成的欠款。其中,藥品、耗材、器材形成的欠款金額巨大。據國家商務部發布的《2023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2023年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對31個省(區、市)545家藥品批發企業應收賬款情況開展典型調查,數據顯示醫療機構應收賬款回款天數平均爲152天,比2022年增長2天。
事實上,江蘇、四川等地已就醫保預付金進行了積極探索,各地具體執行標準有別。江蘇一家三甲醫院負責人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當地預付金是根據醫療機構上一年度住院醫保月平均結算額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會在次年的1月撥付到醫療機構,目前醫院2024年預付金的撥付已到位。
“醫保預付金的完善實現了醫保基金結算實現‘後付制’向‘預付制’轉變。”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介紹,這一制度緩解了醫院的資金墊付壓力,有助於醫院更順暢地運營。醫院也能有更多的資金,落實好國談藥品和集中採購藥品的相關政策。“過去,由於醫院資金緊張,可能會延遲與醫藥企業的結算,從而佔用了醫藥企業的資金。而現在,隨着醫保基金預付制度的實施,醫院在購藥方面的結算可能會更加及時,從而減少了醫藥企業的資金被佔用的情況。因此,從這一角度來看,醫保基金預付制度也對醫藥企業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在後續政策落地過程中,金維剛提醒,政策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要注意對醫院的經營情況進行深入瞭解,確保醫院具備良好的運營能力和信譽。還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這些資金應該只用於購買藥品和耗材等醫療費用支出,要防止醫院將其用於其他非醫療用途,如基礎設施建設或購置大型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