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排輪教練性侵兩名8歲女童 判囚8年定讞
前年陳姓男子在彰化縣的公園教授直排輪課程,並在下課後代家長照顧上課學員及將學員送回住家,他利用機會將2名8歲的女童帶回他住處,分別以手指性侵共5次,歷審考量他與其中一名女童家長達成調解,並獲得對方諒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囚8年定讞。
陳男大學肄業後,因具滑輪溜冰專長,在工作室擔任直排輪教練並於每週一、三、六、日在公園教授直排輪,他在2019年4月到6月間,分別將2名8歲女童帶回他的住處2樓房間內,將女童抱坐在他大腿上,用手伸入女童內褲,不顧對方疼痛表示拒絕加以性侵。
女童在同年7月21日晚間,向其母親說,因遭陳男「挖屁股」故不想再讓他接送等語,母親發覺有異而報警處理,繼而查悉另一名女童也遭侵害。
歷審斥責陳男爲滿足個人性欲,枉顧家長信任,多次性侵女童,考量他自始坦承犯行不諱,與一名女童之家長成立調解,賠償損失,獲得諒解,將他判刑8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