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口角爭執 徒手毆人頭部8下致死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蔡姓和謝姓男子凌晨在基隆火車站南站發生爭執,蔡男用拳頭重擊謝男頭部8下,造成謝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死亡。檢方認爲蔡男雖是徒手,但攻擊要害致死,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蔡男。

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蔡男和謝男都是常在基隆火車站南站一帶活動的街友,今年7月6日凌晨3時許,兩人在南站2樓廣場電梯口旁,因故發生口角,進而起了衝肢體突。

檢方認爲蔡男明知頭部是人體要害,若遭重擊,極易造成他人生命及身體嚴重危害甚至死亡,仍以右拳連續毆打謝男頭部8下,導致謝男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等傷害。

現場目睹衝突的陳男打「110」報案,員警趕赴現場,並通報消防局派遣救護車到場,將謝男送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急診,但因傷勢過重,醫師當天中午宣告不治。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蔡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也就是明知攻擊謝男頭部可能致死,仍出手攻擊,依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起訴蔡男。本案情節屬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案件,依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全案連同犯案後被羈押至今的蔡男,將在4日移審基隆地方法院。

蔡男和謝男在基隆火車站南站起衝突,蔡男用拳頭重擊謝頭部8下,造成謝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死亡,檢方偵訊後,依殺人罪嫌起訴蔡男。報系資料照片

蔡姓男子用拳頭重擊謝姓男子頭部8下,造成謝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死亡,檢方偵訊後,依殺人罪嫌起訴蔡男。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