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總統選舉補助,藍歸黨庫,綠白淪車手?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再被爆以選舉補助款4300萬元,在立法院附近購置房產,柯稱是參考其他總統候選人設立個人辦公室之例。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再被揭露今年五月抱着4300萬現金以個人名義買下立法院旁的商辦,柯稱是參考其他總統候選人設立個人辦公室之例,而以選舉補助款購置。但藍綠選舉補助款或歸黨部或捐公益,個人辦公室也是租用而非購置,阿北的牽拖再被打臉。

不過,這不只是柯文哲社會觀感不好與牽拖藍綠被打臉的問題而已。嚴格來說,只有藍營總統選舉補助款全歸黨庫合法合規;白營1/3捐黨中央、2/3撥交候選人,綠營1/3捐黨中央、2/3捐公益、成立基金會或照顧黨員黨工,都有鑽法律巧門與相關稅務問題。綠營打臉阿北時,自已也應說清楚講明白。

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規定,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1/3以上者,都可獲得每票30元的競選經費補貼。而政黨推薦的候選人之競選費用補貼,應由政黨領取,二黨以上共推候選人,也應共同具名領取。

法律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非政黨推薦才由候選人領取;政黨推薦的候選人,其選舉補助款由政黨領取,本意就是由政黨使用,旨在健全政黨政治。藍營中規中矩,選舉補助款全歸黨庫;綠白內規1/3捐黨部、2/3交候選人運用,則是把國家競選補助看作候選人個人財產,政黨只是提款的白手套,或車手。

檢視藍綠白總統選舉補助款的分配運用,民進黨只有陳水扁全捐黨庫,謝長廷扣除部分競選總部經費後捐回民進黨;蔡英文和賴清德都分3份,1/3捐給黨部,2/3留作基金會或公益等用途。而民衆黨則是最糟的例子,柯文哲1/3捐黨部,2/3留爲自用;這一點阿北應是學民進黨的作法,但又變壞了。

國民黨部分,除李登輝成立李連基金會外,後來的總統選舉補助款都歸黨部運用;連戰由國民黨成立智庫,馬英九、朱立倫、韓國瑜和侯友宜,全歸黨庫。其間不乏綠媒炒作國民黨候選人爽領多少選舉補助款云云,卻不說是由國民黨領取,也全納黨庫,反而是民進黨候選人爽吞2/3的鉅額補助款。

中選會說,競選補貼費用由政黨領取後如何處理,非選務範圍,不予評論;不具名選務人士則說,政黨拿回選舉補助款後如何花用,法令未有明確規範,但候選人要斟酌社會觀感。而法界人士則認爲,柯文哲用選舉補助款購屋不違法,而是觀感問題。

然而,政黨領取競選費用補助後如何分配與運用,固然法無明文規定,但競選費用補助由政黨領取後,名目與實質上都是政黨的收入與財產;政黨再把上億款項轉給候選人,不論最後是捐公益或私用,難道沒有贈與、政治獻金以及政黨財務申報等相關規範與稅務問題嗎?

除法律與財務問題外,總統競選補助的分配和運用,還涉及候選人的道德感、社會責任意識,以及候選人與所屬政黨的權力關係。重點是,人民用納稅錢是要用來支撐政黨政治健全運作的,民進黨和民衆黨卻都自甘淪爲代候選人提款的車手,這哪裡只是觀感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