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中暑 農民可獲職災給付

農委會2日在臺北召開「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再升級 農民職業病納入保險給付範圍」記者會,主委陳吉仲(右七)向媒體說明後,與出席的農民代表等人合影。(中央社)

行政院昨天宣佈,9月10日起農民職災保險給付範圍將納入農民職業傷害,職業病認定包括農藥中毒、中暑熱痙攣、新型A型流感等11類,若因果關係未明確,須至10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合作網絡醫院就醫,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依個案評估認定,在「保費不變,保障更廣」的情況下,未來納保後農民因務農產生職業病將可獲得補償。

農委會2018年11月1日起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第一階段優先試辦「職業傷害」,這段期間陸續完成擴大納保對象及提高傷害給付等精進措施,截至今年7月底,投保人數已逾29萬人,給付案件逾8000件,給付總金額逾1億5000萬元。

行政院昨宣佈,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第二階段,從本月10日起將職業病納入保險給付,職業病認定方式,傳統職業病認定採正面表列,分爲生物性的黴菌性角膜疾病、恙蟲病、新型A型流感等7項:物理性有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凍傷失溫疾病等2項;其餘分別爲農藥中毒、長期壓迫引起的關節滑囊病變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

除了公告的11類,其餘擬視爲職業病的部分,因還沒有流行病學具體共識,由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合作網絡醫院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依醫理見解,協助個案評估,如經審查通過後,即可視爲職業病,提供農民職災保險給付。

農委會表示,農民持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檢具診斷書,經由農會向勞保局提出職業病給付申請;正面表列以外疑似職業病項目,農民須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治個案評估後,開立職業病診斷書及評估報告書,並同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經由農會向勞保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