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異物入侵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中市府:5項建議已改善
去年五月中捷事故調查報告今出爐,市府迴應,建議事項均已完成改善。圖/聯合報系照片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今公佈去年5月10日「中捷第03/04車組豐樂公園站撞及異物事故」調查報告,臺中市交通局局長葉昭甫表示,調查報告針對市府、中捷公司提出的5項建議,均完成改善。
運安會要求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一、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二、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三、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四、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利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
臺中市政府指出,調查報告就中捷公司提出4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事項,中捷公司已完成改善。
中捷公司去年5月修訂規範,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及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授權、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去年10月在全線車站增設及啓用月臺緊急停車按鈕;中捷公司也加強人員訓練,透過多次模擬演練強化第一線人員應變能力。
運安會建議,市府建立鄰近交通要衝之建築工程作業聯合審查機制,由建築管理、職業安全、交通管理及營運機構共同參與審查,以利全面辨識相關影響交通安全之危害風險。
臺中市政府說明,都市發展局今年3月29日公告實施「臺中市政府強化鄰接大衆運輸設施之建築工程及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要點」,作爲鄰接大衆運輸周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的執行原則與標準。
葉昭甫指出,市府及中捷公司已深刻檢討,市府將持續督導中捷公司持續透過程序面、人員訓練面、安全宣導面及設備面等措施以作精進,後續將廣納各界建議,致力維護安全乘車環境。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判定,興富發建設公司等連帶給付臺中市政府2億1217萬1784元、連帶給付中捷公司1264萬73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