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晶員工休假爭議 經部:持續協助光電發展
經濟部表示,將持續協助國內光電產業及能源發展。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美晶(5483)「預支」特休惹議,經濟部昨(13)日迴應,將持續協助國內光電產業及能源發展,並強調,針對國產的光電高效能模組,在躉購費率上設計有加成機制,與國際同步接軌。
經濟部指出,對於大陸制的光電模組則是禁止進口,因此,將持續針對國內模組進口商進行查訪,配合海關盤查,以防止洗產地的情況。
同時,勞動部昨日已函請公司所在地主管機關(宜蘭縣政府、竹科管理局)實施勞動檢查,要求五日內將查察結果函覆勞動部,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部指出,有關報載中美晶逕自排定勞工特別休假,且年假不夠還須「預支」等情形,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特別休假期日是由勞工依其意願排定之,僱主不得爲了因應景氣因素,強迫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更不能要求勞工因此必須預支次一年度特別休假。
勞動部並強調,如經查證屬實,違反者可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的名稱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