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南路危老都更 退回再審

重慶南路一段周邊有許多古蹟,圖爲臺北市定古蹟衡陽路54、56、58、60號店屋。記者邱書昱/攝影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9號推動危老都更案,將改建成27層的商辦大樓,但周遭有17座市定古蹟和4座歷史建築,文化局前天開會,周邊文資所有權人及委員對高樓衝擊景觀、天際線,以及下挖的重要建設保護計劃有疑慮,決議退回再審。

從建築師事務所簡報的模擬圖可見新大樓遠高於周邊鄰房,灰色玻璃帷幕的大樓更與老舊典雅歷史建築對比突兀。

基地靠近早年是三好德三郎經營的「辻利茶舖」建物,及128年曆史、挺過白蟻侵蝕及二次大戰轟炸重建的臺灣銀行;最近基地的衡陽路17號及重慶南路1段119號三角窗建築,是日治時市街改正建物,展現營造技術流派特色,在臺灣已是少見。

臺北重慶南路一段的危老都更案,周邊有許多古蹟、歷史建築,被退回再審。記者邱書昱/攝影

近期新北三重才發生小範圍危老都更鄰損案,導致相鄰2棟大樓被迫拆除;這處危老都更案也屬於小範圍開發,且要下挖5層約18公尺深,引發工地安全疑慮。

北市文化局專委邱稚亙說,危老都更案送到都市設計審查會,但因周遭有諸多古蹟及歷史建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先審查建設保護計劃,會中建案周遭的文化資產屋主也到場,質疑開發單位缺乏溝通,衆人和文資委員也對量體樓高設計、低樓層的周邊整合,以及重要建設保護計劃有許多疑慮,最後退回提案,請開發單位整合委員意見再送審。

北市都發局說明,當基地鄰近文化資產,依文資法須經文化資產審議程序,設計與施工須符合文資保存要求,文化局出具同意文件,再向北市建管處申請建照。都發局表示,本案未申請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基地範圍南側有市定古蹟衡陽路11、13、15及17號店屋,是否得作爲容積移轉接受基地,須以文化局確認後不影響古蹟爲前提。

當地建國里長許瀞尹認爲,老城區需要都更,也希望與古蹟、歷史建築共生,但不能只犧牲地主權利,「如果必須損失容積,該得到補償」。在地的黎明裡長鄭燕宗說,希望建商和在地的歷史建築、古蹟都能兼顧到雙方的權益,彼此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