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查獲近4萬kg過期巴沙魚 全數封存、移送法辦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聯合南投縣、彰化縣衛生局13日啓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3家分店及倉儲等地,現場共查獲過期的巴沙魚3萬9000公斤、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當場全數封存,全案移送地檢偵辦。(中市府衛生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衆檢舉,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儲存過期巴沙魚,銷售給加盟商及消費者,13日聯合南投縣、彰化縣衛生局啓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3家分店及倉儲等地,現場共查獲過期的巴沙魚3萬9000公斤、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當場全數封存,全案移送地檢偵辦。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聯合南投縣、彰化縣衛生局13日啓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3家分店及倉儲等地,現場共查獲過期的巴沙魚3萬9000公斤、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當場全數封存,全案移送地檢偵辦。(中市府衛生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3日聯合南投縣與彰化縣衛生局啓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及彰化縣員林店等3家加盟業者稽查,查獲3萬9000公斤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56.68公斤醬(配)料等食材,當場全數封存。
衛生局說,該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爲,且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食安法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此案因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爲,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市府也會積極與檢調合作,攜手打擊不法食安案件,保障市民健康。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勿存有不法或僥倖,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法處辦;另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有效日期,如有來源或標示不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也可向衛生局反映,共同把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