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長照機構居服員抗議薪水遲發 市府:將派員勞檢
臺中一家長照機構10多名居服員,今天到中市府前廣場抗議薪水遭延遲發放;市府對此表示,將派員前往機構實施勞動檢查,如查證屬實將依勞動基準法開罰2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臺中市1家長照機構10多名居服員因爲不滿薪水遭延遲發放,今天到臺中市政府前廣場抗議,並遞交陳情書時表示,他們都是這家勞動合作社的社員,社員投票通過罷免部分理監事,但臺中市社會局不予通過備查,且薪水也被延遲發放。
勞工局表示,目前勞工局尚未接獲勞工申訴這家機構有積欠員工薪資情事,但爲保障勞工權益,將派員前往這家機構實施勞動檢查;如查有未全額及依限給付薪資的規定,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對這家機構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說明,這家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於6月17日召開社員大會通過罷免案,於6月21日將會議紀錄函送社會局備查,因被罷免人提出異議,社會局函請當事人就異議部分說明並給予行政指導及建議。
社會局指出,依照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規定,備查意指送主管機關知悉,並列入檔案,作爲其他機關調檔使用,並無準駁之權,也不影響此事項的法律關係或效力;合作社理事監事罷免屬於私權行爲,其效力要件非行政機關定奪,如有糾紛,應先由合作社內部協調處理,若仍無法調解,由當事人循訴訟程序取得確定判決。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因這家合作社變更理事主席相關程序尚未完備,致衛生局依規無法撥付5月份長照服務費用;考量居服員生計,衛生局後續將先請前、後任理事主席雙方達成共識協議後,再行撥付5月份長照服務費用,以保障居服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