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空氣槍實驗室 下月啓用
臺中市警局斥資百萬、耗時2年成立「空氣槍實驗室」,將從12月開始正式啓用,刑事鑑識中心主任柳國蘭(左)與鑑定人員操作標準靶槍試射情形。(警方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空氣槍枝犯罪情形日益見增,而槍枝殺傷力鑑定,必須送法務部調查局或刑事局,耗時2到3個月才能取得結果報告;爲提升空氣槍枝鑑驗效率,臺中市警察局歷經2年籌備,斥資百萬及鑑定人員培訓,打造中部首間「空氣槍實驗室」,將在下月啓用,從案件受理到鑑定完畢制發鑑定書,時間大幅縮短在2周內,有效提升空氣槍犯罪偵審效能。
目前全臺受理空氣槍鑑定實驗室,分別爲法務部調查局、刑事警察局,縣市部分則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警察機關,均位於北部地區,導致中南部警方查獲空氣槍枝後續鑑驗,曠日費時。
有鑑於此,臺中市警局斥資100多萬建造空氣槍鑑定實驗室,採用美國OEHLER MODEL57紅外線感應測速儀,配置3道紅外線感應光匣,以紅外線偵測涉案槍枝擊發彈丸通過光匣時間差,並換算爲彈丸單位面積動能,實務上若槍枝測得彈丸單位面積動能超過20焦耳/平方公分,即認定槍枝具有殺傷力,依鑑定結果作爲檢方起訴、聲押,及院方判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依據。
臺中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表示,以往中警緝獲不法空氣槍枝,需每週派人專車持送刑事警察局理化科進行鑑定,鑑驗時程需耗費2至3個月,臺中市成立空氣槍實驗室後,能大幅縮短鑑驗時效,針對轄內查獲之空氣槍,從案件受理到鑑定完畢制發鑑定書,時間能縮短到2周內,及時提供專業鑑定結果,可提升空氣槍犯罪偵審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