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伸手司法與媒體 民進黨走向崩壞
中時社論
民進黨完全執政,全面掌控行政、立法兩大政權機構後,司法與媒體的監督制衡力量成爲避免其濫權與防腐的最後兩道防線,但從最近一些事件來看,臺灣民主政治向下沉淪的現象實在令人憂心。雖然綠色執政現在看來彷彿鐵打金剛、自信滿滿,但事態發展是否會引爆更大的民怨怒火,進而在陸續展開的選舉熱潮中產生連鎖效應,值得注意。
檢調辦案政治正確
2018年底民進黨九合一大選慘敗,除了「一例一休」等政策失誤、「韓流」異軍突起之外,某些令人特別感到難以接受、負面印象深刻的人物或事件,如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的爭議言行、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的「東廠」比喻,絕對是壓垮綠色執政的重要原因之一。最近律師張靜遭臺東地檢署大陣仗突襲搜索並聲請羈押;全臺大停電,高檢署竟以「抓匪諜」方式爲蔡政府矇蔽真相、扭曲卸責,及NCC一手遮天爲政商關係雄厚的鏡電視開臺發照,這3件彰顯司法與媒體遭政治力介入事件,正考驗着人民的智商和忍耐的極限。
張靜是追擊蔡英文總統「論文門」的彭文正之辯護律師,彭文正因被控誹謗遭通緝,誹謗罪是刑度兩年以下可易科罰金(3萬以下)的微罪,因微罪被通緝,彭文正是民主臺灣第一人;張靜的「妨害秘密罪」亦屬3年以下可易科罰金(30萬以下)的輕罪,檢察官搜索其律師事務所已夠離譜,竟還聲請羈押,幸好法院駁回並當庭釋放,否則張靜就成爲該司法奇案的第二人。
張靜之所以成爲妨害秘密罪被告的理由,是提交給檢察官的監視器翻拍照片有未經同意的畫面,但營業場所有監視錄影器屬常態,而且如果將監視器錄影資料當作是蒐集個資,那一大堆路口、社區監視器、政府機關、醫院、大樓、營業場所裝置監視器錄影,豈不也都違法?妨害秘密是告訴乃論,除非散佈才屬公訴罪,張靜和他的當事人提給檢察官的監視器翻拍照片,是做爲證據用,既無散佈又何來妨害秘密?
從相關法條的認事用法到檢察實務,在法界人士看來,這些不合比例與常理的司法追殺都讓人產生合理懷疑,檢調這種急於表功卻「幫倒忙」的做法,無異坐實了蔡總統的心虛。
司法改革是蔡總統上任6年來喊得最響的口號之一,但改革迄今最大的改變,竟然是辦案的政治正確最重要,這也是爲何303全臺大停電,橋頭地檢署大舉搜索興達電廠並搬出準放火罪辦人,極可能接任檢察總長的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甚至召集橋頭與桃園兩地檢署,追查最近停電是否有人蓄意擾亂民心。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當司法已成了爲政治服務的馬前卒,司法的公信力更蕩然無存了!
把手伸入民營電視
鏡電視從申設、取得執照,到最近的內部紛爭,乃至緊急增資、重組董事會,每一個環節都赤裸裸地與政治脫不了關係,而且擺明了是民進黨的手,堂而皇之伸入民營電視臺,既違背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創黨理念,也與現行的法律規範相違背,更與所謂「公司治理」的規定大相逕庭。事實上,鏡電視就是一出政商媒三合一,抱緊民進黨大腿、看民進黨臉色、以後乖乖聽其話、哪敢監督自主的現形醜劇,而所謂的獨立主管機關NCC更是不敢吭聲、只能配合過關。
鏡電視之亂又傳出蔡英文愛將洪耀福介入董座之爭,之前總統府才否認《鏡週刊》社長裴偉能「上達天聽」,現在又傳出洪致電鏡電視股東要求支持鄭優;政商界皆知,在選舉期間,蔡英文與企業的連繫很多都是透過洪耀福居中牽線,大股東也是因其背後的主子才決定是否買帳,究竟洪是「假傳聖旨」還是小英的「旨意」,蔡英文也有必要說清楚。
同樣人盡皆知的是,根據2020年5月流出的「總統府密件」,其中就有當年「蔡蘇會」的內容,蘇貞昌幕僚表示,現任NCC主委陳耀祥「聽話」,而新提名的3名委員中「有二人偏綠」,可以處理掉中天,最終中天果然照着劇本被撤照關臺。如今鏡電視開臺自然也是「聽話」的,臺灣的電子媒體一片綠油油,之前三立「海董」林昆海是透過媒體勢力轉進政治圈,組建「海派」擴大其政治影響力,現在的英系則是用政治力拓展其在媒體的版圖,也難怪NCC對於鏡電視的亂象要噤若寒蟬了。
司法與媒體負有監督、守望的責任與功能,是民主體制下天然的白血球,也是事後補救的防腐劑,當這兩者都被摧殘殆盡,社會就會失去了療愈修復的效能,而陷入崩壞的慘境,如今的荒謬醜態又能讓綠色執政得意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