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鼓勵增僱員工、加薪

經濟部表示,感謝立法院長韓國瑜及各黨派委員共同支持,讓法案順利通過。

經濟部指出,此次修法通過施行後,涉及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增僱基層員工及爲基層員工加薪等3項稅租優惠條文將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適用,施行至民國122年12月31日止,將有助於中小企業多元運用人才、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以及提升員工薪資水準。

該法案包括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納入「有限合夥」爲適用對象,以推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升級轉型。

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延長施行期間10年,以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流通。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啓動門檻,刪除「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維持增僱24歲以下及增加納入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之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減除率均適用200%。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啓動門檻,並將加薪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率由130%提高至175%。

經濟部表示,將偕同財政部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並加強對中小企業宣導,協助業者瞭解修法相關資訊,以及申請適用租稅優惠,期能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厚植研發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