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售板橋3筆國有土地 遭判返還交通部近億元!
中國廣播公司因佔有國有土地遭政府追討,2015年最高法院判決中廣位於新北市板橋8筆土地,所有權登記回覆爲中華民國確定,但因其中3筆土地中廣出售,交通部提告索賠,臺北地方法院判決,中廣須返還不當得利9196萬多元,加計八里土地部分共9201萬多元。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判中廣勝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中國廣播公司因佔有國有土地遭政府追討,2015年最高法院判決中廣位於新北市板橋8筆土地,所有權登記回覆爲中華民國確定,但因其中3筆土地中廣出售,交通部提告索賠,臺北地方法院判決,中廣須返還不當得利9196萬多元,加計八里土地部分共9201萬多元。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判中廣勝訴,可上訴。
2004年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清查追討國民黨黨產,當時交通部發現中廣於新北市板橋區的機室,是政府代表國家接收的日產,原登記屬國有土地,早年分別由交通部和中廣前身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管理。
國民黨營事業中廣在1985年,以管理機關變更爲由,先將8筆土地先行變更由中廣管理,隨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移轉登記,將土地所有權登記爲中廣所有。
但交通部認爲,這些土地均爲國有公用財產,依法不得處分,也不得以私法人爲管理機關,當年的移轉登記無效,訴請法院索討土地,最高法院判決中廣須返還土地,但因其中3筆已出售,交通部提告索討不當得利,臺北地院判決中廣須返還近億元。
中廣就其敗訴部分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原判決命中廣給付 9201萬9141元無誤,但關於遲延利息部分,其中1000萬元、8196萬元應分別自2006年5月28日、2008年5月3日起算,其餘5萬9141元則自2006年9月13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