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挹注經費 雲林溪污水截流淨化工程啓用
雲林溪早期以河岸景色綠意優美聞名,但隨都市發展後將雲林溪加蓋成停車場,雖暫掩臭味,但同時埋掉在地民衆的共同回憶,爲重新喚起民衆對於雲林溪的記憶,促進河川再生,立法院劉建國委員多次邀集本署實地會勘並支持與爭取工程經費,雲林縣李進勇前縣長、張麗善縣長率縣府團隊的執行,讓本工程能夠今日完工啓用。
環保署在105年起補助雲林縣政府規劃設計計劃,並在107年「前瞻基礎建設計劃-全國水環境改善計劃」覈定補助縣政府辦理本項整治工程,總金額達到10億8,542萬元,其中環保署補助8億9,004萬4,000元(82%),依據工程上下游性質及區位,污水截流淨化工程主要是收集大學路上游之生活污水,輸送至每日可處理1萬5,000立方米之礫間水質淨化場處理,處理後之乾淨水體將重新放流至雲林溪,並於雲林溪兩岸污水排出口設置截流井及箱涵,將晴天污水導引至下游端斗六水資中心進行處理,以確保雲林溪位於市中心之河段皆爲清淨水質,避免水質惡臭問題。
爲積極改善水環境,環保署近年來除補助雲林縣政府進行水污染源稽查管制、河川巡守、污染源總量管制等工作,並推動北港溪、雲林溪、虎尾排水及崙背排水北港溪等河川水質改善工程,未來仍會將持續協助雲林縣政府辦理河川整治與水質改善工作。
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表示,環保署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透過現地水質淨化處理,逐步改變都會區河川水質,成爲水質改善、環境教育、休閒遊憩及生態保育之場域,開啓河川水環境清淨、安全、舒適的休憩新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