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員工監造放水收賄百萬 聯手廠商浮報工程款遭起訴

中油石化事業部前鎮儲運所公用組1名吳姓員工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回扣,遭雄檢起訴。(本報資料照)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中油石化事業部前鎮儲運所公用組1名吳姓監造人員,涉嫌收賄及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回扣,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

廉檢調查,擔任中油公司石化事業部前鎮儲運所公用組的吳姓監造人員,負責辦理驗收、結算等履約管理業務。從2019年起至2021年間,利用監造前鎮儲運所工程勞務採購案之便,向得標廠商或其下包2名蔡姓、孫姓、鄭姓等廠商,收受102萬元賄款,作爲順利通過結算驗收回扣。

吳姓監造人員另與鄭姓、洪姓承商等人共同浮報結算金額,以詐取工程款161萬4957元,雙方再按約定共分。不法所得共計158萬5235元,另外,爲隱匿貪污犯罪所得犯意,他將部分款項存入友人名下帳戶,以掩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

該案經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與高雄地方檢察署共同偵辦,並協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分別於去年7月28日、9月7日發動2波搜索,羈押獲准2人,偵辦期間密集借提傳詢相關人等22人次,涉案人員先後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共263萬4957元。

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吳姓監造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其餘5名廠商則依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2項對於職務上行爲交付賄賂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