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OL離職發文挨告 檢方挺她!

▲一名OL離職後在臉書大吐苦水,結果公司怒告妨害名譽。(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林姓女子辭去健診中心的行政工作後,在臉書上大嘆「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了」,雖然沒有指名是哪間公司,但因臉書打卡有紀錄,被公司以妨害名譽一舉提告。臺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認爲林女所言屬實,將她不起訴。此案在網路上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譏:「檢察官認證」。

很多人在公司離職後都會在網上大肆抱怨,但是這樣的行爲實際上已經觸法嚴重者甚至可能吃上官司。據《蘋果日報》報導,30歲的林女在試用期內就主動請辭,離職後還上臉書大肆抱怨,批評公司制度存在漏洞,還拿沙發把逃生門堵住,根本罔顧員工安全,甚至還大嘆「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因爲臉書有打卡紀錄,被健診中心提告。

林女到案後坦承文章是她寫的,全是有感而發並非無中生有,還提供照片證明確實有沙發阻礙逃生口,而且還找了公司其他員工出庭作證檢方調查發現林女所說的句句屬實,內容也僅是抒發自己心情,並無毀謗之意,將她不起訴。

該報導刊出後引起大量網友熱烈討論,許多網友揶揄、「沒制度的鬼地方還告員工,吃軟怕硬」、「檢察官認證get」、甚至有網友狂酸,「這樣也要告,會不會太玻璃心」、「真的是鬼公司,這也去告」、「爛公司還怕離職員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