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郭阜林酒駕 聯盟懲處出爐
統一獅球團郭阜林選手違規案,聯盟依據規章之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5條,予以郭阜林選手禁賽2場、罰款3萬元之懲處。有關禁賽部分,將於6月23日起開始執行。
郭阜林休假期間,騎車發生酒測超標,主動告知球隊,此行爲違反球隊規定,球隊即日起予以懲處,聯盟也將給予處罰,不過詳細懲處爲何待討論,秘書長馮勝賢14日受訪表示:「外界相當關注此事,聯盟也非常重視,會嚴謹處理。」
郭阜林昨天透過經紀公司說明,表達最深歉意,「我深知酒駕不僅會將自己陷入危險當中,更嚴重的是危及了所有無辜用路人的安全,但我卻貪圖一時之便,明知有喝酒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騎乘機車,這實在是一個非常愚蠢的錯誤。職棒球員應是清新、健康,帶給社會正向力量的楷模,但我這次的行爲卻完全背道而馳,因爲我一人的負面行爲,導球隊及聯盟所有球員、教練、工作人員的努力因此而被抹煞,我誠摯的向大家道歉並將深刻反省。」
聯盟發佈聲明指出,依照違規懲罰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影響職棒形象不正行爲,經聯盟查證屬實者,聯盟可視情節輕重懲處1至10萬元、禁賽1到10場。若有犯罪、重大違紀或涉及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爲,將加重處罰,最重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對郭阜林祭出懲處,將禁賽2場、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