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以舊換新”,重在打通房地產市場循環鏈條
想換一套更好、更大的房子,但舊房未賣,不敢買,咋辦?當下,國內不少城市爲提升住房市場交易活躍度,相繼推出房子“以舊換新”政策。據有關研究機構統計,2023年以來已有超30城表態支持房子“以舊換新”。
今年以來,國家大力推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受到不少消費者的歡迎。
家裡的彩電小了,而且功能不全,換臺新的;用了十多年的冰箱,換成了最新款,美觀而且省電;一臺“老爺車”,置換了一臺新能源汽車,不僅節能,其智能化體驗也讓人驚喜……這種以舊換新顯然是一種多贏的活動,因爲它在讓消費者感受實惠的同時,也爲企業增加了訂單,而從宏觀經濟的角度,則是在積極培育新的消費增長點,從而爲消費引擎增加強勁動力。
但說到房子,作爲多數人眼裡的最大消費品,也能以舊換新嗎?
近年來,由於預期欠佳,二手房市場普遍反映賣房難、週期長、折價多,從而導致市場流動性不足,也讓整個行業信心不足,但賣一買一、賣舊買新、賣小買大的改善型和消費升級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關鍵是需要打通市場循環鏈條,讓二手房市場活躍起來。“以舊換新”着眼於消除二手房脫手難的障礙,爲打破這一困局提供了路徑。
事實上,“以舊換新”並非新操作。據媒體報道,2023年9月,“以舊換新”的樓市創意“發源”于山東淄博等地。此後,類似模式不斷被揚州、連雲港、麗水、寧波、啓東、宣城、亳州、太倉等多地複製。
就交易性質而言,住房以舊換新和家電以舊換新並無多大區別,但住房畢竟是最大消費品,在操作上也就顯得更爲複雜。
目前,在支持住房“以舊換新”的城市中,大致有三種操作模式。
一是爲以舊換新者提供補貼,如江蘇鹽城、江蘇蘇州、遼寧瀋陽等地均以購房補貼形式鼓勵“以舊換新”;二是推出“換新購”服務,即購房者可在開發商處認購併鎖定房源,並由委託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舊房,若在一定期限內舊房售出可按流程購買新房,若舊房未售出則退還新房認購金;三是由具備國資背景的企業直接收購舊房,售房款用於購置新房。
哪種模式更好?站在消費者立場,只要能夠實現住房以舊換新,滿足自己追求高品質的訴求,三種模式差別不大。而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由於其本身就有建設安置房、保障房等需要,如果收購的舊房改造後可用作安置房和保障房,自然以第三種模式相對便利。但其中隱含的問題是,由國資背景的企業直接收購舊房,若體量較大,或將給地方財政帶來一定壓力。
推進住房以舊換新,對樓市自然是一大利好,因爲其促進了改善性需求的釋放。但是這種政策效應能夠持續多久,還有待觀察。最重要的問題是,住房以舊換新的“新”,能否適應新時期消費者對“好房子”的追求?
前不久,在北京召開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即提出,要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下力氣建設好房子,在住房領域創造一個新賽道。
所謂“好房子”,不僅需要綠色、低碳、智能、安全,而且還應該包括好的配套、好的小區社區乃至好的城區,也只有這樣,才能住得健康、用得便捷、放心安心。
建設以及維護這樣的好房子,市場之大不言而喻。而這樣的好房子,當然能夠不斷激起消費者以舊換新的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