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郭臺銘連署涉賄 範成連等13人起訴

藍營前中常委範成連、新竹縣新埔鎮代會主席王增基因收購郭臺銘連署書涉賄遭起訴,14日兩人移審,分別以70萬、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邱立雅攝)

國民黨前中常委範成連籌措2000萬現金,與新竹縣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前桃園觀音鄉長黃茂實、範姓宗親等人約定以金錢對外收購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書,涉嫌替鴻海創辦人郭臺銘連署,總共收回4000多份,發放了500多萬賄款,案經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範成連等13人。在押的範、王移送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裁定2人分以70萬、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調查,範成連透過王增基在他經營的加油站作爲據點,並在10月4日前籌措了2000萬,10月4日當天交付王160萬、4000份空白連署書、郭臺銘競選辦公室背心等物品,後又透過他人追加80萬給王增基發放。

隨後王增基將20萬、500份連署書送到宜蘭某超市,以每份400元對價收購約300份連署書。另範成連也透過黃茂實、範姓宗親到桃園市、新竹縣市募集購得數百份連署書。竹檢10月11日獲得情資後,1個月內執行5波查緝行動並扣押251萬600元賄款,檢察官復訊後,聲押禁見王增基、範成連獲准。

竹檢11日偵結,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預備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等罪起訴範成連等13人,並以其所爲顯然漠視政府查賄之禁令,妨害正副總統選舉連署之公正、公平與純潔,使正副總統選舉制度的公平運作產生嚴重負面影響,戕害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

全案14日移審新竹地院,範成連庭訊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交付的款項是行政、人事、租金等費用,不知道被拿去買連署書;王增基則坦承不曉。庭訊後範、王各以70萬、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範同時被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