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打破臨時救助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

爲全面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託底線作用,及時解決羣衆遇到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臨時救助實施細則》,明確打破臨時救助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  臨時救助,是指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寧夏規定持有本地戶籍或當地居住證且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口以及困難發生在本地區的外來流動人口,可向居住地或急難發生地提出臨時救助申請,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無法提供有效居住證明或個人身份信息的,設區的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可按生活無着人員救助管理有關規定提供救助。  爲激勵基層幹部擔當作爲,寧夏還建立了容錯糾錯機制,明確經辦人員按規定程序盡職完成調查,作出臨時救助審批決定後,由於申請家庭隱瞞人口、收入、財產狀況以及缺失相關信息、數據等原因,導致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臨時救助範圍的,免予追究經辦人員相關責任。(記者楊穩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