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加強國際合作切斷境內外電詐犯罪利益鏈
國際包裹寄出後,“小留學生”收到詐騙信息
專家:加強國際合作切斷境內外電詐犯罪利益鏈
來自江蘇南京的王先生前不久通過順豐速遞給剛去澳大利亞留學的孩子寄出一個包裹,僅過了3天,孩子就收到一條“地址不正確,您的包裹遞送已暫停”的短信。因爲確實沒收到包裹,孩子便不假思索點開了短信上的鏈接,並留下一連串個人信息……
噩夢隨之而來。詐騙分子對王先生的孩子進行了長達兩個多月的恐嚇脅迫,並唆使孩子向父母索要鉅額錢款。王先生這才警覺起來,意識到孩子可能遭遇詐騙,遂向國內警方報案。警方偵查發現,王先生的孩子遇到了當下十分猖獗的“國際包裹+電信網絡詐騙”。
在全國上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深入的背景下,針對境外中國留學生尤其是“小留學生”的電詐案持續多發,已成爲打擊此類犯罪的難點和痛點。此類電詐案究竟有何套路?該如何破題?《法治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詐騙窩點設在境外
花樣翻新防不勝防
近日,記者採訪江蘇警方瞭解到兩起其偵辦的涉留學生電詐案細節。
其中一起案件中,被犯罪分子“洗腦”後的受害留學生急於擺脫“犯罪嫌疑”,又擔心被驅逐出境、跨境抓捕,被脅迫誘騙至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上的一處小屋,自拍了被“綁架”的視頻,並通過本人社交賬號將視頻發送給其父親,索要1500多萬元的鉅額“贖金”。
另一起新發案件中,受害留學生王某接到一個自稱是“澳大利亞悉尼新南威爾士州衛生部”的電話,稱其身份信息可能被盜用,並將電話轉至虛假的“上海市公安局”。電話中,詐騙分子假扮的民警謊稱王某涉經濟案,提供了虛假拘捕執行文書。該留學生在對方誘騙下以“學校要資產證明”爲由,讓家人向其轉賬180多萬元,又通過網銀轉賬至詐騙分子提供的“安全賬戶”。不久後對方失聯,該留學生才知道自己被騙。
“針對中國留學生的電詐案件,技術上不斷翻新,迷惑性、隱蔽性不斷增強,且由於90%以上詐騙窩點設在境外,屬於典型的跨國有組織犯罪,也是典型的非接觸式犯罪,給偵破案件帶來了很大挑戰。”南京市公安局反詐支隊支隊長張蔚介紹。
張蔚說,一些留學生脫離原有社會環境和父母保護後,對公檢法機關的辦案方式沒有任何概念,一旦被騙上當,損失金額往往巨大。減少這類犯罪危害最迫切、最直接的方式是讓廣大留學生充分了解電詐的特點和危害,形成強烈的反電詐意識,對各類陌生電話和不明網絡鏈接時刻保持警惕。
層層設陷套路頗深
有人遭遇二次詐騙
記者梳理多起留學生電詐案案情特點,發現該類犯罪套路主要包括四個步驟:
第一步:詐騙分子假冒“某快遞公司”“某銀行”或“大使館”等發送短信鏈接,套取留學生個人信息,再以“某某公安局”爲名給留學生打電話,告知其涉嫌跨國洗錢案、國際金融詐騙案、重大經濟犯罪案等已經面臨刑事調查,隨時將被“驅逐出境”或者“引渡回國”。
第二步:詐騙分子通過網絡P圖方式,發送所謂的某某公安廳(公安局)的刑事犯罪立案決定書、逮捕書、拘留書或取保候審書等,併發送虛假網絡鏈接,讓留學生“親眼目睹”自己已涉案且被警方通緝,待留學生被唬住後,再要求以刑事辦案保密爲由,簽訂“保密協議”,或假借僞造的“保密法”“保密令”,要求受害者不告訴家人、老師和同學朋友,爲後續精神控制和洗腦做準備。
第三步:詐騙分子會要求受害者下載不明軟件,在幾周或者數月內,讓其通過該軟件發信息、打電話和視頻等隨時報告行蹤,上傳和家長的聊天記錄,並開放攝像頭方便“調查取證”等。其間冒充專案組警察、檢察長等角色,輪番對受害者進行恐嚇、誘導,讓受害者對其身份深信不疑,對其提出的要求言聽計從。
第四步:誘導受害者轉賬。一般會要求受害者提供資產資信證明、存款證明等,誘騙家長將鉅額資金匯到孩子名下的賬戶上,再以所謂“安全賬戶”爲幌子,誘騙留學生把錢轉賬過去“自證清白”。有的甚至會要求受害留學生以各種比較急迫的理由,如被當地執法機關扣留、被人綁架等向父母索要鉅額資金,家長苦於信息不對稱、無法及時聯繫孩子掌握真實信息,不得不將錢款轉出。
“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受害者個人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個人照片乃至身份證照等,在實施完詐騙後可能販賣給其他詐騙團伙,以幫助挽損等理由實施二次詐騙。”南京市公安局反詐支隊副支隊長耿明寧介紹,還有一些受害人通過在網上搜索“律師”“網警”等,希望幫助挽回損失,從而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再次遭遇電信網絡詐騙。
精準宣傳反詐知識
揭露核心作案手法
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營業部跨境金融服務中心近日舉辦了一場線下培訓活動,南京反詐民警馬軒作宣講,120多位留學新生和家長參與。
馬軒介紹,目前除了冒充“公檢法”對留學生實施跨國電詐案外,虛假網絡購物、網絡戀愛交友也是當前針對學生羣體多發的犯罪類型。詐騙分子常常利用所謂的“擁有特殊渠道”“享受超低價格”“低價轉讓”“海外代購”等方式,誘騙學生羣體。待受害人付款後,又會以加繳關稅、交易稅、手續費等理由,要求其轉賬匯款。“比如誘騙留學生買低價機票的詐騙方式,就特別容易得手,迷惑性大、隱蔽性強。所以建議大家使用官方App等固有渠道消費,切莫聽信他人介紹下載使用不明軟件。”
“留學生不要將任何賬號、密碼包括驗證碼等提供給無關第三人,詐騙分子大多使用‘改號軟件’篡改過的號碼,通過網絡電話撥打給學生。”馬軒說,“大家一定要記住,警方不會通過電話告知你犯罪,不會轉接電話,不會要求你向家人保密,不會要求你彙報每天行蹤,不會通過社交賬號發送‘通緝令’‘逮捕令’,更不會要求你去查詢來電號碼的真實性。”
記者注意到,針對留學生羣體的反詐宣傳越來越精準,通過推動“以防爲先”反詐宣傳,僅2023年以來南京公安機關共計向境外留學生及家長髮送提示短信16萬條,揭露詐騙分子核心作案手法,還推出“十大高發類案”等專題素材庫,編寫《南京警方反詐宣傳手冊(2023高校版)》覆蓋全市51家高校,2024年以來南京留學生電詐案環比下降達72.7%。
從江蘇全省案發情況來看,目前留學生電詐案在英國、澳大利亞的佔比較大,其次是日本、韓國以及美國、加拿大等國家。
電詐詐騙窩點則大多藏身在緬甸、柬埔寨、泰國、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目前已蔓延至歐洲、中東國家如迪拜、阿聯酋以及非洲國家,調查取證和落地抓捕都存在較大難度。
中國駐外領事機構對此高度關注。4月24日,中國駐澳大利亞墨爾本總領事館官方微信發佈了該領事館開展的一場以反詐宣傳爲主題的領保交流活動,通過講解分析留學生真實電信詐騙案例,面對面宣傳防詐騙知識,200多位中國“小留學生”現場互動參與。
打防並舉形成合力
源頭治理加強防範
記者注意到,2024年1月至4月,南京全市電詐警情數同比下降12.4%,刑事立案數同比下降24.8%,案件損失數同比下降31%。與此同時,偵破電詐案件數同比上升50.95%,抓獲境外涉詐嫌疑人數同比上升260%,被騙資金返還金額同比上升162.97%,僅今年以來就成功防止了1.5萬名羣衆上當受騙,避免經濟損失4000餘萬元。
據瞭解,留學生電詐案多發是電詐警情整體出現下降趨勢的背景下出現的新情況。
“詐騙分子是職業化的,所以警方打擊也要‘專業打職業’‘團隊打團夥’,合成力量作戰,同時要加強系統治理,注重源頭治理、源頭防範。”南京市副市長、江蘇省公安廳副廳長、南京市公安局局長常和平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於留學生這樣的特殊羣體,一定要從學校、培訓機構等入手,力爭讓每一個孩子、家長都能熟悉掌握反詐知識,對各類詐騙保持高度警惕性,形成全社會“打防並舉”的反詐合力。
目前在反詐工作中還存在哪些薄弱環節?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留學生電詐案例中,不僅有僞造國外銀行發來短信鏈接套取留學生個人信息,還有使用信用卡免密功能導致信息泄露被“盜刷”的,跨境留學生金融服務質量亟待提高。
此外多起案件顯示,國際快遞“實名制面單”導致個人信息泄露已成爲詐騙團伙作案鏈條中的一個關鍵漏洞。南京市公安局反詐支隊表示,將加強郵政快遞行業的溝通協作,出臺創新舉措,嚴密防範、打擊快遞客戶信息泄露問題。
“國內快遞業務採取實名制收寄,全面實施了‘隱私面單’,即對面單上用戶關鍵個人信息進行模糊處理,但跨境快遞基於多種原因尚未採取‘隱私面單’措施。”南京市公安局反詐支隊副支隊長耿明寧建議,針對跨國快遞包裹的個人信息保護漏洞問題,相關部門須引起高度關注。
記者注意到,詐騙分子還會對“小留學生”進行精神控制,給其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在一起電詐案中,有“小留學生”被遠程精神控制長達一年多,被騙金額達200多萬元。
“外國有‘脅迫罪’,但我國刑法目前還無此罪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立衆分析,刑法第293條規定了尋釁滋事罪,對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按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但針對特定個體進行單純“恐嚇”,屬於刑法上的處罰漏洞,建議增設“脅迫罪”來重罰。
“司法機關對此類犯罪要加大精神損害賠償力度,並且作爲量刑的加重情節進行考慮。”李立衆建議,持續加大國際執法司法合作的深度和廣度,破解技術取證難題,依法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洗錢等上下游犯罪打擊力度,堅決切斷詐騙犯罪分子境內外利益鏈。
還有業內人士提出,留學中介機構也應當履行保護學生個人信息的義務,避免學生和家長的信息泄露。(記者丁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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