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丟給妻賠!離家男老了被子女放生 親哥認證「很匪類」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拋下妻兒離家27年未歸,還到處惹事生非,開車撞死人也不理,直接丟包給妻子償還,就連他的哥哥也看不下去,稱他從年輕時就很「匪類」。阿興的子女向臺中地院提出免除或減輕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聲請,日前獲得法官裁定準許。

▲阿興沉迷賭博,離家之後對妻子、子女不聞不問。(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興的子女在判決書中主張,父親27年前離家出走,不知去向,未曾對他們盡過扶養義務,也從來沒有探視聯繫,他們都是由母親、祖母扶養長大,父親離家之前還到處惹事,所有欠款、賠償都是由母親代爲清償,考量到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因此決定提告請求免除或減輕他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阿興的妻子證稱,丈夫在27年前開車撞死人,死者家屬找到家裡來,都是她負責處理賠償事宜,丈夫其實從1995年起就沒有住在家裡,她也是找了丈夫好久才確認這件事情,丈夫一有錢就賭博,沒有給過任何生活費或小孩的養育費用,離家之後,甚至連發生921大地震也沒有打電話回來關心家人。

阿興的哥哥也證稱,弟弟的房子是母親和弟媳幫忙買的,弟弟一拿到薪水就去賭博,很不負責任,還常常得罪人,在外面到處惹事生非,開車撞死人的賠償都是弟媳一人承擔,母親過世之後,是家人在電視上看到弟弟參加歌唱比賽才找到人,結果弟弟回來跟他借了錢,隨即又消失不見,「弟弟從年輕的時候就很匪類(形容人不學好爲非作歹)。」

而阿興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庭爭執,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阿興幾乎從未盡到爲人父應盡的責任,且情節重大,如今若強行要求子女負擔對他的扶養義務,顯然不公平,最終裁定免除子女對阿興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